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对“被打还手”及“烈性犬伤人”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被打还手即互殴”将成历史: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直面以往“被打还手即互殴”的争议问题,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具体而言,一是明确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规定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界定防卫限度,强调防卫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的损害。三是免除法律责任,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免除其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保障公民行使防卫权的合法性。四是保护见义勇为,鼓励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明确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保护,避免因防卫行为受到不当处罚。五是明确举证责任,在涉及防卫性措施的争议中,公安机关需充分调查取证,确保对防卫行为的认定客观公正。烈性犬伤人可直接治安处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一规定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公众而言,当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公共空间的安全性也得到显著提升。此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民生热点,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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