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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两部门联合发布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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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 14: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6条措施,对创新药研发、准入、入院使用和多元支付进行全链条支持。具体内容如下: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    - 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信息互通与协同,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相关主体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    -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    - 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优化医保部门企业接待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    - 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等重点领域,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用,支持开展以创新药研发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 健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立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定期调整优化医保目录,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可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路径。    - 合理确定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优化续约规则,稳定企业预期。    - 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适应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需要,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统筹做好与医保目录的衔接。    - 强化创新药真实世界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真实世界研究方法,推动研究结果与药品目录准入、续约等挂钩,对纳入相关目录的创新药,落实联审通办,提高挂网环节全流程服务效率。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    - 优化药品挂网程序。纳入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创新药,可按规定实行直接挂网,企业可自选首发省份。省级集采机构应提高挂网全流程服务效率。    - 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且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    - 提高临床使用创新药的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临床用药指导,提升医务人员对创新药的认知和使用能力,促进创新药合理使用。    - 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创新药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付费等方式进行医保支付,做好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 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功能。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困难群众使用创新药。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给予数据共享等合作支持。    - 促进创新药全球市场发展。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东南亚、中亚和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搭建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推广。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香港、澳门相关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强化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保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协同,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从需求端拉动创新药发展的合力。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并与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政策衔接配套。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将创新药支付纳入基金监管重点范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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