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司法协作机制,在跨区域纠纷预防化解、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发力,成功办理了一系列跨界案件,切实解决了民众之忧,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以下是相关典型案例介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某分局某监狱诉天津市凯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清河农场是北京位于天津的飞地,北京某监狱与天津凯某公司就农场土地签订承包合同,到期后因土地规划调整未续签,双方因土地腾退及树木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北京一中院多次赴现场勘察,与相关部门沟通,最终判决天津凯某公司腾退土地、支付占有使用费,北京某监狱支付树木赔偿款,各方服判息诉并主动履行,妥善解决了飞地腾退纠纷。赵某雨诉保定市安某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河北的赵某雨认为保定安某公司生产、北京京某公司运营店铺销售的儿童扭扭车侵犯其专利权,遂向法院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其请求,赵某雨上诉。北京高院考虑到当事人和企业均来自河北,且当地有儿童玩具产业集群,便赴河北邢台开庭,二审维持原判。该案为京冀两地玩具类产品外观设计侵权案件处理提供了借鉴,促进了产业规范发展。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诉广东粤某航运有限公司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执行案:广东粤某航运公司的船只在唐山曹妃甸海域自沉,船上危险废物对津冀海域生态造成危害,威胁渔业船舶航行及捕捞作业安全。唐山检察院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该公司限期打捞沉船。因公司未按时完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天津海事法院联合多部门,克服打捞难度大、油污泄漏风险高等难题,实现油污“零污染”打捞,案件圆满执结。北京倍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诉开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案:北京倍某公司与河北开某公司因照明工程分包合同产生工程款纠纷,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天津的调解组织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员给出专业建议,引导双方就维修项目达成一致,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并履行,形成了“跨域协作、优势互补”的联调共治机制。民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金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人民法院着眼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实际需求,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双方因融资租赁合同产生的矛盾纠纷,引导双方协商达成调解方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支撑保障了京津冀区域低空经济健康发展。闫某春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践行“增殖放流”的典型案例。官厅水库的跨域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对此案的审理,对拱卫首都生态屏障、促进首都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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