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者首付压力。相关情况如下:政策背景: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各地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政策 杭州:6月23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而且二手房相关功能也将在近期上线。首付直付仅限购房人本人,但配偶、父母及子女可在合同备案后凭关系证明提取各自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已支付的首付款。 西安:6月19日,西安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楼市新政,明确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西安购房,也能在西安办理公积金贷款,且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权益。 温州:6月17日,温州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该政策发布即施行。在温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深圳:6月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到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相关实施细则正在起草中。 青岛:青岛市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支持范围,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青岛的二手房也可用公积金付首付,钱款可直接转给卖方或交易监管账户,合同作废可撤销,能保障钱款安全。政策影响: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直接且有效地减轻了购房者的首付负担,促使公积金成为首付资金的重要来源。同时,该政策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了资源配置,真正发挥了公积金在惠民和兜底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将减少公积金资金的沉淀情况,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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