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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乘机新规发布后 多家机场提供暂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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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4 2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航局规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新规发布后,多家机场在加强安检查验力度、增设查验台的同时,还为旅客提供了充电宝暂存服务。具体情况如下:北京首都机场:针对安检环节查验出的不合规充电宝,旅客可选择暂存。暂存期为7天,暂存点分别位于T3旅客服务中心和T2旅客服务中心。北京大兴机场:在国内出发安检区外快递点可以进行邮寄,也可办理暂存手续。上海浦东机场和上海虹桥机场:均提供为期7天的暂存服务。深圳宝安机场:暂存位置设在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工作人员会为旅客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凭回执单在暂存时限范围内领取。杭州萧山机场:5伏电压2万毫安容量以下的充电宝可暂存10天,同时提供邮寄服务。厦门高崎机场:提供一个月的免费暂存服务,安检会统一将旅客无法随身携带的充电宝移交至失物招领处并开具暂存单,旅客可凭暂存单取回。此外,多家机场表示,对于逾期未领取的充电宝将视为自动放弃,机场会统一处理或销毁。同时,根据民航局《民航旅客禁止/限制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要求,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严禁托运;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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