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期通过多渠道筹措约34亿元资金,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1亿元,同比增长38%。这笔资金主要投向以下四个领域:一、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三大工程"落地 安排约3亿元支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包括筹集配售型保障房0.45万套,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同时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惠及0.6万户居民,通过拆除重建、综合整治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例如南宁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1.88万户居民,是目前广西体量最大的改造项目之一。二、保障基本需求,兜牢民生底线 投入6.73亿元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间),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这类住房普遍配备家电家具,租金低于市场价格的90%,并配套建设职工健身中心、文化教育中心等设施,形成"5分钟生活圈"。此外,安排0.75亿元向2.5万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新筹集公租房130套,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三、提升住房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14.1亿元用于支持1191个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完善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修缮公共区域,惠及12.68万户居民。同时投入7.86亿元改造C、D级危险住房1.69万套,通过改建、异地安置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例如玉林市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贺州平桂区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提供1301套保障房,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四、创新资金管理,强化绩效激励 资金分配与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从补助资金中安排1.91亿元奖励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这种"以奖代补"机制有效激发了地方积极性,例如南宁、柳州、桂林三市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专项借款授信803.3亿元,推动项目快速落地。从政策背景看,广西近年来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5年出台的《广西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进一步规范了准入审核、配租管理等流程,实现"全链通办"。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公租房49.3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14.03万套,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网络。这一系列举措不仅直接改善了约28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更通过盘活存量商品房、推进城市更新等方式,为稳经济、促消费注入动力。例如2024年协议收购存量商品房8288套,既消化了库存,又为工薪阶层提供了优质房源。未来,广西将继续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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