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全球人才竞争背景下中法博士后制度比较研究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4 19: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全球人才竞争背景下,中法博士后制度在初创背景、管理机制、培养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对比如下:博士后制度的初创:    中国:属于“战略驱动型”。上世纪80年代,在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教授的大力倡导下,中国为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于1985年正式确立博士后制度,首批设立了10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法国:可归为“需求牵引型”。博士后在法国被看作是迈向科研生涯的第一步,是成为大学教研人员或研究院所科研人员的过渡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为缓解高层次人才就业压力并扩大科研人才队伍规模,法国开始普及博士后制度。2003年,法国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从国家公务员转变为“公共机构的合同制员工”。博士后制度的管理机制:    中国:是“政府主导、多元协作”模式。管理模式从“中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站单位”的二级管理模式,过渡到“中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地方政府-设站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经费来源也从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发展为国家财政拨款、地方政府资助、设站单位自筹、机构社团赞助等多渠道支持。    法国:呈现“政府支持、灵活分散”特点。国家对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没有单独机构和统一固定模式,由各教学与科研机构自主招聘、管理并考核博士后,标准各异。资助经费从最初的国家财政拨款向多元化发展,资助主体包括法国高等教育与研究部、国家科研署、各科研机构实验室、大学、其他部委或研究基金会、欧盟等国际组织、地方政府或企业等。博士后培养目标:    中国:秉持“培养-工作双轨制”。中国博士后制度设立之初,就明确了“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的青年人才自主培养路径,强调在培养和实践中造就高层次人才。高校和科研机构会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前沿科技培训等,拓展博士后跨学科视野,打破“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    法国:属于“实操积累制”。法国博士后以实践为导向,主要通过在科研院所或企业的实际工作积累经验。其发展路径包括在顶尖科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参与企业项目开发以及担任临时教学科研助理,通过短期合同参与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6-1-15 04:12 , Processed in 0.11984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