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00后”非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获刑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7 16: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多起“00后”因非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获刑的案件引发关注,反映出部分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电子烟监管政策的忽视。以下是相关案例介绍:北京“00后”男子非法经营水果味电子烟案:刘某某是一名“00后”,在东莞经营一家电子产品组装小工厂。2023年起,他见水果味电子烟有利可图,便开始涉足该领域。他从张某处购买零配件和烟油,委托孙某的工厂加工成水果味电子烟产品,通过微信群发布销售信息,以快递方式送货。2024年4月,刘某某被抓获。经查,其在2023年至2024年4月间,销售金额达60余万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常州“00后”小军非法销售电子烟案:小军是一名职业院校学生,他通过网络社交圈、二手交易平台等售卖电子烟赚取差价。自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新规实施后,他仍未停止销售,还拓展上线、发展下线。2023年3月,烟草专卖部门发现其囤货窝点,随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现场查扣电子烟1000余支,经查其非法销售数额达10余万元。2024年7月25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小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七千元。黄山“00后”余某、龚某销售伪劣电子烟案:2023年3月起,“00后”余某和龚某明知国家禁止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子烟烟弹,仍共同出资销售某品牌水果味电子烟。余某负责具体经营,销售金额达21万元,此外他还参与其他相关销售活动,累计销售金额约26万元。案发后,两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徽州区法院公开审理认为,两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龚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分别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和十一万元。这些案例警示“00后”等年轻群体,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贪图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xml|txt|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6-1-18 21:07 , Processed in 0.06310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