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浙江以“8+4”经济政策体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情况:
一、“8+4”政策体系的内涵
1. “8”项政策
财政政策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例如,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降低民营企业的运营成本。在科技创新方面,对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税收政策
实施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等。对于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现金流,促进企业发展。
金融政策
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解决民营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题。同时,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土地政策
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土地需求。在土地规划和供应上,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项目给予支持。例如,在工业园区内为民营企业提供工业用地,支持民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
环保政策
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一方面,加强环境监管,促使民营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环保专项资金、绿色金融等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技术改造项目,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科技政策
激励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例如,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
人才政策
吸引和留住民营企业所需人才。制定针对民营企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如人才落户、子女教育、住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倾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提高民营企业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市场准入政策
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壁垒。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拓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领域。持续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建设。
2. “4”项机制
工作协同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各部门之间在制定和实施政策过程中,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例如,在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过程中,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协同作战,科技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的指导和认定,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支持,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政策评估机制
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项政策进行评估。例如,评估财政补贴政策是否真正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产业升级目标等,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政策宣传机制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民营企业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如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将政策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民营企业,确保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政策红利。
政策兑现机制
确保政策及时、足额兑现。简化政策兑现流程,提高兑现效率。建立政策兑现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政策兑现过程中的拖延、克扣等现象,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
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1. 增强企业竞争力
在“8+4”政策体系的支持下,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得到更多助力。例如,吉利汽车在科技政策的支持下,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新能源汽车技术、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还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
2. 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准入政策的不断优化,让民营企业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例如,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中。同时,工作协同机制等使得政府服务更加高效,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3. 促进产业升级
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民营企业产业升级项目的支持,推动了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转型。例如,浙江的一些传统纺织民营企业,在政策支持下,引进先进的纺织设备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升级,提高了产业附加值。
4. 稳定经济增长
民营经济在浙江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8 + 4”政策体系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稳定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而稳定了就业和税收。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对浙江整体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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