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完善政策法规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一些建议:
一、内容创作与审核方面
1. 明确创作导向
细化规定:政策法规应明确微短剧创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例如,制定详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微短剧创作的指导细则,要求在剧情设置、人物塑造等方面积极传播正能量,避免出现宣扬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
鼓励文化内涵:规定对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微短剧给予创作扶持,如对以历史故事、民间传说为蓝本创作的微短剧,在立项、资金补贴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2. 审核机制优化
分级分类审核:建立科学的分级分类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的题材(如历史、现实、科幻等)、受众群体(儿童、青少年、成人等)、传播影响力等因素进行分类审核。对于面向青少年的微短剧,要更加严格地审查其中的语言规范、行为引导等内容;对于具有较大传播潜力的微短剧,在审核时要注重对其社会影响的预判。
审核效率提升:规定审核的时间期限,如在创作者提交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审核材料后,常规微短剧应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反馈,避免过长的审核周期影响微短剧的正常上线和传播。同时,利用智能化审核技术辅助人工审核,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产业发展与市场规范方面
1. 版权保护强化
明确版权归属:在政策法规中清晰界定微短剧的版权归属,包括剧本版权、视听作品版权等。例如,明确规定在委托创作、合作创作等不同创作模式下版权的归属原则,防止因版权归属不明引发的侵权纠纷。
打击侵权行为:加大对微短剧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传播、改编微短剧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按照侵权作品的传播量、盈利额等确定相应的罚款额度,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便捷的版权投诉和维权渠道,鼓励创作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2. 市场准入与退出
准入门槛合理设置:根据微短剧的制作规模、内容类型等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例如,对于从事微短剧制作的企业或个人,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人员配置(如编剧、导演、演员等)、资金实力(规定最低注册资本或制作资金)以及技术设备条件(拍摄、后期制作设备等),以确保微短剧的制作质量。
退出机制完善:建立微短剧制作主体的退出机制。对于制作低俗、违规微短剧达到一定数量或情节严重的制作主体,吊销其制作许可证或取消其相关从业资格,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业禁入限制,防止不良制作主体扰乱市场秩序。
三、人才培养与行业自律方面
1. 人才培养支持
教育体系对接:政策法规应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与微短剧相关的专业课程或培训项目,如微短剧编剧、导演、制作技术等方向的课程。对于开展此类专业教育的院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政策优惠,如减免相关专业的教育税费等。
在职人员培训补贴:设立专项资金,对微短剧行业的在职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给予补贴。例如,对于编剧参加提升故事创作能力的培训、演员参加微短剧表演技巧培训等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以提高整个行业的人才素质。
2. 行业自律促进
行业协会功能强化:政策法规应支持微短剧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明确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例如,赋予行业协会制定微短剧制作质量标准、演员薪酬规范等方面的权力,协会可以通过会员大会、行业公约等形式对会员进行约束和管理。
自律激励机制:建立行业自律激励机制,对遵守行业规范、制作高质量微短剧的制作主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年度优秀微短剧制作奖、行业自律模范企业奖等,在税收优惠、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从而引导整个行业形成良好的自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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