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试图通过保护主义政策重振本土造船业的做法,确实面临诸多现实挑战,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以下从多个维度分析这一策略的局限性:
一、历史教训:保护主义从未真正奏效
1. 《琼斯法案》的百年困局
自1920年起实施的《琼斯法案》要求美国国内航运必须使用美国建造、注册、运营的船只。结果却导致:
美国商船队规模从1950年代的1,200艘萎缩至如今的不足100艘
美国造船成本比亚洲高5倍,一艘LNG运输船造价达23亿美元(韩国仅需2亿美元)
夏威夷等离岸州消费品价格比本土高30%以上
2. 80年代贸易战的失败
里根政府曾对日本钢铁、汽车实施配额和关税,但美国造船业份额仍从1980年的5%降至2023年的0.4%。日本通过产业升级转向高附加值船舶,反而扩大了技术优势。
二、产业结构性缺陷难以弥补
1. 供应链断层
美国缺乏完整的船舶配套产业链:
全球75%的船用钢板产自中国
90%的船舶配套设备(如主机、导航系统)依赖进口
全美仅剩7家主要造船厂,而中国有1,200余家
2. 人力成本悖论
美国船厂工人平均年薪8.7万美元(韩国4.8万/中国2.2万),但生产效率仅为亚洲的60%。2023年纽波特纽斯船厂核潜艇建造延期4年,超支80亿美元。
三、地缘经济逻辑的谬误
1. 全球分工不可逆性
现代船舶制造涉及30多个国家、5,000余家供应商。即使美国重建船厂,仍需进口:
法国供应的LNG围护系统
德国提供的推进系统
挪威的环保技术
2.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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