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安盟,“阳光银行”是指当地的村级光伏电站,总投资5.96亿元、建设规模达15.06万千瓦的40座村级光伏电站已全面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阳光银行”。以下是其相关介绍:模式创新:开创了“阳光银行”的产业帮扶新模式,通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将绿色能源转化为稳定的经济收益,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和途径。收益显著:年均发电量可达2.4亿千瓦时,按照内蒙古地区0.3035元/千瓦时的光伏上网电价计算,预计年收益将突破7000万元。该收益将直接带动15,061名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同时预计每年为260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创收20万元以上。项目每年创造总收益约2亿元,覆盖全盟6个旗县市565个嘎查村,助力壮大集体经济,直接带动3.4万户脱贫户实现稳定增收,户均年增收达3000元以上。多方协同:国网兴安供电公司开辟了并网接入“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打破常规、协同联动,确保了光伏电站投产目标如期完成,为“阳光银行”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阳光银行”不仅充实了村集体经济的“蓄水池”,更为困难群众筑牢了“幸福根基”,成为兴安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典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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