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领域设备“焕”新补贴再提高,主要体现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两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内容: 扩大补贴范围:将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从2024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扩展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将材料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取消强制公示至少5天的要求,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线上申报,简化工作流程。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报废年限和更新类型分档补贴,报废并更新重型货车最高可申请补助资金14万元。具体而言,仅提前报废的,按车辆类型及提前报废时间分档补贴,每辆车补贴1万元—4.5万元;报废并更新的,补贴金额为“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补贴3.5万元—14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每辆车补贴3.5万元。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内容: 提高补贴标准: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补贴从8万元/辆提升至10万元/辆,对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再增加2万元/辆倾斜支持。 扩大动力电池更换范围:将原“车辆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限制调整为“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 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25年度保留线下申报渠道,新增线上申报方式,城市公交企业可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上提交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补贴标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补贴为10万元/辆,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为12万元/辆,动力电池更换补贴保持4.2万元/辆不变。需提醒的是,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均明确,“两新”资金使用完毕后,原则上停止执行补贴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