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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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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18 03: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明确责任主体:    平台内经营者与自建网站经营者:需建立缺陷信息收集核实机制,收到召回信息后立即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并履行召回义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信息共享、缺陷产品下架、配合监管等义务,明确了其在召回监管中的“守门人”角色。    跨境电商境内服务商:受境外企业委托从事跨境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内主体,被视为“进口商或境外生产者指定的实施召回机构”,直接承担境内召回责任。规范召回流程:    响应时效:经营者收到召回信息后须“立即停止销售”,平台则需“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络销售”。    信息公示:要求企业在主页面或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召回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权利。    技术支撑:引入商品条码追溯系统,生产者需在召回计划中提交条码信息,监管部门可通过条码快速锁定缺陷产品的销售范围与流向,消费者则能通过扫码实时查询召回进展。构建执行体系:构建“政府主导、平台协同、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立体化执行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常态化监管,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通过签订承诺书、设定量化考核指标等方式,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并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对未达标者依法采取约谈、公示、行政处罚等措施,形成“承诺—监督—整改”的闭环管理。明确处罚与激励措施: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包括对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以及对平台的连带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合规激励机制,对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创新召回方式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政策扶持等正向激励。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召回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创新召回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凝聚召回监管合力: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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