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没有“不消费不让坐”的权利。
从公共场所属性角度
公共空间的开放性
星巴克门店虽然是商业场所,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它是对公众开放的场所,人们可以自由出入。顾客进入星巴克门店后,只要遵守门店的基本秩序(如不影响其他顾客、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等),就有权利在店内休息,包括坐下。
社会包容性的体现
在现代社会,商业场所也被期望能够体现一定的社会包容性。允许不消费的人在店内坐下休息,是一种对社会不同需求的尊重,例如,行人可能因为身体疲惫需要短暂休息,或者是在附近工作的人想要在午休时间找个舒适的地方坐一会儿。这种包容性有助于提升商业场所的社会形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一部分。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消费者权益延伸的可能性
即使没有消费,潜在消费者也可能享有一定的权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义概念来看,进入门店的人可能处于消费决策的前期阶段,比如在考虑要不要购买星巴克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在店内坐下感受氛围、查看菜单等行为,也是与消费相关的合理活动。如果仅仅因为没有立即消费就被禁止坐下,可能会损害潜在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他们最终的消费决策。
公平对待消费者的要求
若实行“不消费不让坐”的规则,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对待顾客的情况。比如,有些顾客可能刚坐下还未来得及消费就被驱赶,而有些顾客消费后长时间占用座位也未被管理,这会破坏消费环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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