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新规重塑行业基准,36万亿资产迎来“硬约束”
那个名叫“新能源”却重仓银行、白酒的基金,今后再也无法“挂羊头卖狗肉”了。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配套的《操作细则》。
这标志着超过36万亿元的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了一场基础性制度的深刻变革。随后,基金业协会又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改革体系。
这些新规旨在纠治长期困扰行业的“风格漂移”问题,将业绩比较基准从过去的“软约束”变为“硬要求”,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
01 新规出台背景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这一“标尺”在过去实践中屡屡失灵。
基准形同虚设,部分产品出现了名不副实与风格漂移的乱象。
比如,一些全市场型基金长期高仓位集中于某个热门行业,或是“低碳环保”“互联网+”等主题的产品,持仓中却出现白酒、金融等毫不相干的股票。
随意攀附与粉饰业绩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一些基金管理人为让产品业绩看起来更亮眼,选择波动更小或编制方法特殊的基准作为比较对象。
晨星统计数据显示,2416只偏股型主动权益类基金的募集说明书中,业绩比较基准多达211个。
近半基金产品采用了沪深300指数,这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宽基指数基准。
监管持续关注此问题,今年5月7日,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针对风格漂移、货不对板等问题,要为每只基金设立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
随后5月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围绕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系列改革措施。
02 核心内容
此次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可谓“三箭齐发”,从多个维度构建了完善的监管框架。
明确“锚”与“尺”
新规首先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指引》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当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约定。
要求管理人根据产品定位和业绩比较基准任命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基金经理,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强化内部约束
新规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指引》要求管理人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
指定独立于投资管理部门的部门监测基金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情况,防范基金风格漂移。
薪酬挂钩机制
新规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
《指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这一规定将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从制度上驱动基金经理必须严肃对待业绩基准。
主题基金规范
基金业协会近期起草的《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对主题基金进行了明确规范。
要求主题投资基金的名称应当明示投资方向,并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一致,不得出现名实不符的情形。
主题投资基金应当建立风格库,将符合特定投资方向的证券纳入风格库管理。
双监督机制
新规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操作细则》强化了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要求托管人建立健全对主题投资基金的投资监督机制。
03 行业影响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的落地,正推动行业从形式合规加速走向实质约束,对行业生态产生多方面影响。
投资行为更规范
新规将有效遏制“风格漂移”问题。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指引》将倒逼机构提升产品透明度与投资纪律,推动行业从粗放竞争转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考核机制变革
新规实施后,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评价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
这将改变以往管理人、基金经理更加热衷全市场业绩排名特别是短期排名的情况,推动行业关注长期投资价值。
行业格局重塑
新规将对不同机构呈现出差异化影响。
对于产品线清晰、投资策略明确且风控体系完备的头部机构而言,新规反而强化了其竞争优势。
中小型基金公司则面临不小挑战,需要额外投入大量人力资源与IT系统建设成本,可能被迫寻找差异化之路。
托管职责强化
托管机构同样面临重要变革。
新规要求托管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合同审查、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完善的业务系统。
04 投资者影响
对投资者而言,新规带来的最直观改变是:基金产品更好懂、基金季报更好读了。
信息披露更全面
新规对基金定期报告提出了更详尽的信息披露要求。
未来投资者可以在定期报告中看到收益与风险的全面对比,包括收益率和波动率对比。
还能看到持仓结构深度分析,对于股票与混合型基金,需要披露资产配置比例对比和行业分布对比。
投资决策更精准
新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对业绩差异进行解释说明,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指标,对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进行专项说明。
这些专业量化指标,能为投资者提供客观数据支撑,帮助其更精准地评估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
长期视角引导
新规还强调了长期业绩视角,要求披露周期覆盖过去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及成立以来。
这一规定将有效遏制基金管理人追求短期排名的冲动,引导行业关注长期投资价值,最终受益的是投资者。
05 挑战与展望
新规在推动行业走向规范、透明的同时,也在实际执行层面带来了多重考验。
主动管理与基准约束的平衡
对于主动投资而言,适度偏离业绩比较基准是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路径。
如何既约束基金经理在约定范围内投资,又不过度束缚其主动管理能力,成为新规落地后的核心挑战。
创新策略与基准匹配
对于采用创新策略的基金产品,可能在现有基准要素库中找不到完全匹配的基准。
这就需要基金管理人进行充分论证,说明选择特定基准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过渡期安排
根据《操作细则》,监管为存量产品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基金托管人建立投资风格稳定性监督机制的要求则给予六个月准备期。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行业机构在规则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确保不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展望未来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后续各项规则的落地执行,公募基金的投资方向将更清晰、运作将更均衡稳定,有利于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广发基金认为,新规有助于行业构建以基准为核心的良性生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形成更加稳健的投资风格与市场氛围。
截至10月31日,今年以来已有175只产品变更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基金公司已开始上报符合新规框架的产品。
未来,投资者看基金业绩时,那些真正坚守自己投资风格、严格对标基准的基金将更容易被识别;而那些随市场热点飘来飘去的产品,则不得不直面“用脚投票”的市场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不再只是写在基金合同里的一行文字,而成为贯穿基金产品生命周期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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