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规范二手车出口,严控新车“钻空子”
二手车出口市场迎来重磅新规,监管出手堵住新车变“二手车”的漏洞。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需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否则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这一政策旨在遏制日益突出的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
01 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迅速,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
特别是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的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此前,由于监管空白,部分企业将刚注册登记不久的新车以二手车形式出口,规避了新车出口的相关管理要求。
这种不规范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新规,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监管空白,引导二手车出口行业走向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道路。
02 核心措施
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
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
确认书需包含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对于通知实施日前已办理转让登记待出口手续的车辆,则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
规范出口许可证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规范完整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其中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等内容必须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
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需填写在出口许可证附表中。对于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的,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将密切监测出口许可证信息填报情况,对多次违规填报的企业及相关发证机构进行通报。
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
对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有多次不诚信行为、未及时提供出口车辆维修技术及备件支持、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企业,或其法人及关联人另设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将责令整改。
在受理出口许可证申请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整改落实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加强改装车出口合规审查
通知还明确了以改装车名义出口车辆的许可证申领条件,要求企业准确填写车辆底盘品牌、改装车品牌、车辆型号等信息,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
对无法证明改装真实性,同类改装车产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03 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知也提出了支持二手车出口健康发展的措施。
提升企业国际经营能力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贸易促进平台,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市场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场,拓展营销、仓储等综合服务。
建立完善培训制度,通过政策宣讲、经验交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完善出口配套体系
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海外进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维修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
促进出口企业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供应链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
探索发展专门面向二手车出口的交易市场,开展二手车出口整备、检测、报关、物流等 “一站式”服务,为二手车出口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随着新规的实施,我国二手车出口行业将逐步从野蛮生长步入规范化、有序化的发展新阶段。
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不仅有利于遏制不正当竞争,更能推动中国二手车出口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打造“中国二手车”的国际口碑。
中国汽车出口格局正悄然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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