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精神控制性侵17岁继女获刑4年半,量刑为何引争议
法律与伦理的交锋中,那个17岁少女沉默的恐惧终于被看见。
因知晓继父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并多次对母亲实施家暴,17岁少女吴小某(化名)在遭受继父性侵时未敢反抗。事后,她通过微信向母亲求救,母亲报警,继父张某最终被抓获。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张某强奸案”作为涉家暴典型案例,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01 家暴阴影下的性侵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2年10月5日晚,吴小某当时年仅17岁。她与母亲、继父张某共同生活期间,亲眼目睹了张某对母亲的家暴行为。
案发当晚,吴小某的母亲因与张某争吵而离家不敢回。张某趁机告诉吴小某自己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的背景,随后与吴小某发生性关系,期间还用手机录制了视频。
吴小某在遭受性侵后,通过微信向母亲求救,其母随即报警。张某在逃跑未果后,被公安人员在出租房内抓获。
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争议点在于——吴小某在发生性关系时没有明显反抗,这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要素。
02 “不敢反抗”的法律认定
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检察机关申请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涉视频中被害人行为出具分析报告。
法院准许该申请并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这位专业人士是心理创伤治疗督导师,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治疗方面有丰富实务经验。
通过出具专业分析报告并当庭接受质证,专业人士指出两点关键意见:
案涉手机视频记录显示,被害人的行为都是跟随被告人的指令进行的;
人类大脑皮层构造决定了被害人的反应是正常人在该种情况下会有的正常生理反应。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吴小某因知晓张某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并多次对其母亲实施家暴,基于对张某的惧怕,在被性侵时未予反抗具有合理性,符合家暴情境下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
03 量刑的争议
张某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这一量刑引发了社会关注。
对比其他类似案件,这一刑期似乎处于较低水平。
在黄泽学强奸案中,被告人在长达十余年期间多次对三名继女实施奸淫,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陈某勋强奸案中,作为共同生活继父的被告多次奸淫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张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继父利用教养关系长期对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女实施奸淫,并猥亵被害人,最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
而90后男子何某某强奸16岁继女,被判刑三年二个月,比张某的刑期还要短。
04 “不敢反抗”即是强奸
最高法在此案中明确强调了“不敢反抗”即是强奸的法律认定原则。
最高法认为,审查判断家庭成员代际间性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应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的影响。
家庭暴力的实质是控制,施暴者通常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往往无需实施暴力行为就能使对方因恐惧而屈从,达到控制的目的。
这一原则体现了司法实践对家暴情境下被害人心理和生理特征的深入理解,以及对“违背妇女意志”这一强奸罪本质的更精准把握。
05 继父性侵案的综合治理
最高法同日发布的8个涉家暴典型案例,以及2025年5月发布的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都显示司法机关对家庭内性侵问题的高度关注。
在“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中,法院未止步于惩治犯罪,还探索“惩治+保护+修复”的全链条综合保护机制。
王某身为继父,不仅猥亵13岁的继女小丽,还对小丽前来家中找她的同学实施猥亵行为。
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基础上,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在相关民事审判中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有效修复和改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生活环境。
法院裁判认为,张某以精神控制等手段使吴小某不敢反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不敢反抗”即是强奸的法律原则得以确立,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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