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理假新政落地,独生子女每年可享7天带薪陪护假
父母住院,子女陪护的时光里,藏着的是无法用加班费计算的亲情价值。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
2025年11月1日,新修改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首次新增陪护假制度,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项被网友称为“带薪尽孝”的福利政策,为忙碌的上班族提供了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可能。
01 政策细则
陪护假新政适用于上海市所有在职职工,不论职工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哪里。
新规明确,老年人指 “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与是否退休无关。
因此,即使父母已经退休但未满60周岁,子女也不能享受陪护假。
赡养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如果老年人的子女已经去世或没有能力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
02 假期规定
陪护假的天数根据赡养人身份有所不同。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而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陪护假。
这里的“每年”指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陪护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未用完的假期不能跨年结算,也不进行工资补偿。
03 申请条件
要申请陪护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申请人和被赡养人之间有法定赡养关系,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且被赡养人在医疗机构办理了正式入院手续并接受持续住院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观察、急诊留观等非住院状态不符合陪护假的申请条件。
同样,父母手术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子女也无法申请陪护假。
04 申请材料
申请陪护假时,职工应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明确的流程提交申请。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时间,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被赡养人住院证明等材料。
紧急情况下,建议单位允许职工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对于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用人单位可通过职工个人档案、履历表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来核实。
05 异地父母
对于许多在上海工作的非本地户籍职工来说,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是:陪护假没有户籍限制。
无论父母的户籍在哪里,无论他们在哪里住院,只要满足其他条件,在上海工作的职工都可以申请陪护假。
这意味着一位安徽户籍在上海工作的独生子女,当其江西住院的父母需要照顾时,完全可以依法享受每年的7天陪护假。
06 权益保障
陪护假期间,职工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就陪护假引发工资支付等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对于父母出院后在家休养等不符合陪护假条件但确实需要照顾的情况,上海市民政局建议用人单位予以支持。
可通过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方式,为赡养人兼顾工作与照护责任提供便利。
陪护假的意义远不止于那几个工作日。它让子女能在父母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放下手头工作,安心守在病榻前。
政策的温度不仅体现在条例中,更流淌在每一个能被陪伴的病房时光里。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这样的制度保障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的社会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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