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冰箱和保温材料将面临绿色“禁令”,2026年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近日连续发布两项公告,家用电冰箱与聚氨酯泡沫行业将分别于2026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面临一系列生产禁令,标志着中国在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两项重要公告,对家用电冰箱、冰柜以及聚氨酯泡沫产品的生产过程实施新的环保禁令。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将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而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产品。这两项禁令是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重要举措。
01 禁令背景:国际公约下的环保责任
中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持续开展受控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和替代工作。
已经如期完成了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的淘汰。
目前正在开展含氢氯氟烃(HCFCs)加速淘汰行动。
2021年,我国接受了限控氢氟碳化物(HFCs)的《基加利修正案》,开始管控HFCs,启动HFCs削减行动。
2025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印发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明确提出相关行业的生产禁令。
02 禁令内容:时间表与管控范围
两项公告明确了禁止生产的具体时间表和管控范围。
家用电冰箱和冰柜禁令:
生效时间:2026年1月1日起
禁止内容: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产品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
包含范围: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聚氨酯泡沫产品禁令:
第一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产品(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除外)
第二阶段: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
产品定义: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是指经现场喷涂施工的具有绝热和防水功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
03 行业现状:替代技术成熟可行
我国家电行业已为禁令做好充分准备。
电冰箱与冰柜行业:
我国是家用电冰箱和冰柜生产大国,目前主要使用低碳环保的自然工质异丁烷为制冷剂。
从技术方面看,异丁烷作为家用电冰箱、冰柜制冷剂已成功应用多年,技术成熟,产业链配套完善,行业渗透率超过90%,技术上完全可行。
从经济方面看,异丁烷是石油化工行业副产品,成本低于HFCs,综合经济效益明显。
聚氨酯泡沫行业:
聚氨酯泡沫行业是含氢氯氟烃(HCFCs)主要消费领域之一,将HCFC-141b作为发泡剂,生产保温泡沫板等聚氨酯产品。
生态环境部已分别针对冰箱冷柜、冷藏集装箱、电热水器以及保温管道、太阳能热水器等子行业,发布了禁止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禁令”。
目前我国已做了大量替代技术推广工作,各子行业均有多种成熟的替代品,积累了丰富的替代改造和淘汰经验。
相关企业可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适合的替代品。
04 政策意义: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这些禁令的发布对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展现了中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负责任态度。
二是推进ODS淘汰和HFCs削减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积极举措。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情况下,发布两个公告是推进ODS淘汰和HFCs削减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积极举措。
这些措施将推动相关行业加速绿色低碳转型。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和聚氨酯泡沫行业HCFC-141b的淘汰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中国正在通过一系列环保新规,向世界展示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相关行业也将借此契机加速向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向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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