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苏增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复制链接]
死刑缓期,终身监禁:苏增添职务犯罪案的终局
2025年12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一纸判决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近三十年的贪腐生涯画上了沉重的句号。法院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这名71岁的退休高官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这份判决,不仅是对一个腐败分子个人的终极制裁,更是对“退休即平安着陆”幻想的彻底击碎,彰显了法律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刚性。

一、 罪行结构:贯穿“在职”与“退休”的双重腐败
苏增添的犯罪事实,清晰地勾勒出一条从“利用职权”到“利用影响力”的权力变现路径,其腐败行为横跨其整个政治生涯直至退休之后。

1. 受贿罪:在职期间的权力寻租(1996-2023)
经审理查明,在长达27年的时间里,苏增添利用其担任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省长、福州市市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一系列重要职务的便利。

敛财领域:其受贿行为主要渗透在 “公司上市”、“项目承揽” 和 “土地征迁” 等关键经济领域。这些领域审批权力集中、利益巨大,成为其权钱交易的重灾区。

犯罪数额:在此期间,他非法收受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5亿余元,被法院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退而不休”的持续变现(2019-2024)
更为典型的是,苏增添在2018年卸去所有职务正式退休后,并未收敛。在2019年至2024年间,他利用自己曾担任省级领导干部所形成的地位和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继续为请托人在土地容积率调整、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犯罪特征:此举构成了典型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 。尽管已无实际职务,但其长期经营的关系网和“余威”仍在发挥作用,实现了腐败的“软着陆”甚至“再增值”。

犯罪数额:通过此种方式,他再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356万余元。这部分犯罪因其主动交代,被依法认定为自首。

3. 滥用职权罪: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2010-2011)
除了受贿,苏增添还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法院查明,在2010年至2011年担任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市长期间,他违规决定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增容地价款,直接导致了国有财产的重大损失,情节被认定为特别严重。

二、 量刑依据:极刑之判与缓执之由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逻辑严密,既体现了对严重腐败的严厉惩处,也严格遵守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罪名        判处刑罚        关键量刑情节
受贿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数额特别巨大(1.65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3356万余元),但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滥用职权罪        有期徒刑五年        情节特别严重。
最终决定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数罪并罚。死刑缓期执行,综合考虑了其具有的法定从宽情节。
判处死刑的依据:法院明确指出,苏增添的受贿犯罪“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这是基于其犯罪时间跨度极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土地项目等关键领域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所作出的评判。

为何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详细阐述了不立即执行死刑的理由,即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部分犯罪未遂:在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

认罪悔罪态度: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

自首情节: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事实。

退赃表现: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这些情节,尤其是国家损失得以挽回,构成了其“死缓”判决的法定基础。

三、 案件纵深:从审查到审判的历程
苏增添案的查处,经历了一个完整的纪检监察与司法程序。

落马与审查:2024年1月,已退休近6年的苏增添被官方通报接受审查调查。同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通报中的措辞极为严厉,指其“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观念”、“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并特别强调其 “退而不休” ,利用影响力受贿。

司法审判: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2025年7月31日,宁波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苏增添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体现了审判的公开性。

四、 符号意义:超越个案的警示
苏增添案已不仅是一起孤立的职务犯罪案件,它具有强烈的时代警示符号意义。

其一,打破了“退休保险箱”的迷思。此案清晰地表明,反腐败没有“既往不咎”的惯例,也没有“退休豁免”的特权。只要曾经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无论何时离任,终将受到追究。其被定罪的核心罪行之一,正是发生在其正式退休之后,这无疑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深刻警醒:廉洁自律必须是终身课题。

其二,揭示了“利用影响力”这一隐蔽腐败的严重后果。苏增添案是查处“退而不休”、“靠山吃山”利用影响力腐败的典型案例。法律上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此得到了充分适用,堵住了权力“过期变现”的暗道,压缩了“期权腐败”的空间。

其三,展现了法治的精准与严肃。判决既以“死刑”昭示了对亿元级巨贪的震慑力度,又严格依据其退赃、自首等情节依法判处“死缓”,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精神,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苏增添从省部级高官到死缓囚徒的人生轨迹,是一部完整的反面教材。它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也宣告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一以贯之,无可动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12-11 03:19 , Processed in 0.04295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