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着力破解科技成果“不敢转”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相关的举措和体现:
政策保障方面
完善法律法规
江苏通过制定和完善地方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规政策,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权益归属、责任界定等问题。例如,对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细致规范,规定科研人员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成果转化的收益权,这有助于打消各方在成果转化中对权益不确定的顾虑。
风险分担政策
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政府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当企业在转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时面临失败风险,可按一定程序申请补偿。例如,在生物医药等研发风险较高的领域,如果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但未达到预期目标,风险补偿基金可以给予部分资金补偿,从而减轻企业的后顾之忧。
推广科技保险:鼓励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投保。政府对参保企业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降低企业的投保成本。如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制造企业,在转化相关科技成果时,科技保险可以在产品研发失败、市场推广受阻等情况下给予赔偿,分担企业的风险。
体制机制创新方面
评价体系改革
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改革传统的单一学术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对科研人员和单位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不再仅仅以论文发表、科研项目数量为主要评价依据。例如,对于工科类科研人员,其研发的技术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将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重要权重考量,这促使科研人员积极推动成果转化,而不是担心转化会影响自身学术发展。
促进协同创新机制
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通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形式,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例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江苏的高校提供电池技术研发等理论支持,科研机构进行相关技术的中试和优化,企业则负责产业化生产和市场推广。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通过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约定风险分担、成果共享等条款,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不敢转”问题。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整合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提供成果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站式服务。如江苏省的某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通过对科技成果进行专业评估,为其合理定价提供依据,同时提供交易撮合服务,提高了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增强了各方参与成果转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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