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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如何认定?教育部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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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2-7 0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关于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具体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普及率:县域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常是85%以上。

2. 普惠性:县域内的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要达到一定比例,确保大多数家庭可以接受到负担得起的优质学前教育。

3. 质量: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管理:县域内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能够有效实施学前教育政策,保障教育公平。

5. 发展均衡:县域内各镇(乡)、村(社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学前教育需求。

6. 持续发展:县域内有明确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能够保障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部会定期组织专家评估小组,根据上述标准对申报的县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最终确定是否授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称号。通过认定后,相关县可以获得政府的更多支持和优惠政策,以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服务的普及性和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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