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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查财务造假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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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8 19: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27日,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这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具体情况如下: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情况: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连续五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期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业务合计虚增收入超过9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亿元。此外,越博动力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信披违规情况。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处罚措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配合造假方情况及处罚:于某、贺某均未在越博动力任职,但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二人明知越博动力经营业绩造假,仍根据越博动力实际控制人李占江的请求和安排,分别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于某、贺某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证监会后续举措:证监会表示,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第三方主体配合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后续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同时,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等,将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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