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低空经济赛道广东如何“飞”的一些议案提案可能涉及的建言献策方向:
一、政策法规与管理体系方面
1. 完善空域管理政策
协调军民空域:提议加强军地之间在低空领域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例如,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军民航协调会议,明确划分军民低空共用空域的范围、使用规则和审批流程,提高空域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保障低空飞行活动在安全框架下有序开展。
简化审批程序:建议广东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低空飞行审批制度,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环节。比如,对于一些常规的低空飞行活动,如航空摄影、农业植保等,建立线上快速审批通道,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和繁琐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 制定产业扶持政策
资金支持:提案可能倡导设立低空经济专项发展基金。这笔基金可以用于对低空经济相关企业的扶持,如对从事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的初创企业给予启动资金支持,或者对开展低空飞行服务业务且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加大在技术创新、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税收优惠:建议针对低空经济产业出台税收减免政策。例如,对低空飞行器制造企业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实行关税减免,对从事低空飞行服务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通用机场布局
完善网络:议案可能强调加快构建广东省通用机场网络。根据广东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特征和产业需求,合理规划通用机场的布局。在珠三角地区,加密通用机场分布,满足高端商务飞行、航空旅游等需求;在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重点建设服务于农业、林业、应急救援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实现全省通用机场的均衡覆盖。
多功能机场建设:提倡建设多功能通用机场。这些机场不仅能够满足传统的通用航空飞行需求,还能配备相关的配套设施,如航空培训中心、飞行器维修保养中心等,形成集飞行、培训、维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通用航空枢纽,提高机场的综合运营效益。
2. 配套设施建设
导航与通信设施:提案建议加强低空导航与通信设施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尤其是在低空飞行活动频繁的区域,建立高精度的导航台站和先进的通信基站,确保低空飞行器在飞行过程中能够实现精准定位和稳定通信。例如,采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地面通信基站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低空飞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气象监测系统:倡导构建低空经济专属的气象监测系统。考虑到低空飞行对气象条件更为敏感,在通用机场周边和主要低空飞行航道沿线设置气象监测站点,实时监测风向、风速、能见度、云层高度等气象要素,并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将气象信息及时提供给飞行运营单位和飞行员,以便他们能够合理安排飞行计划,规避气象风险。
三、产业发展与创新方面
1. 培育产业链
强链补链:议案可能提出要强化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链。在飞行器制造环节,重点扶持本地企业发展高端通用航空飞机制造、无人机制造等产业,提高关键零部件的本地配套率。同时,补全产业链短板,如加强航空材料研发、航空电子设备制造等领域的发展,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企业和技术,实现产业链的整体提升。
产业集群发展:建议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等城市为核心,依托当地的航空航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形成集研发、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在集群内部,建立企业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和协同创新,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2. 技术创新与应用
鼓励研发创新:提案倡导广东省加大对低空经济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低空飞行器新型动力系统(如电动动力系统)、智能飞行控制系统、航空复合材料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设立专门的低空经济技术创新奖项,对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激发创新活力。
拓展应用场景:提出积极拓展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除了传统的航空运输、农业植保、航空摄影等应用领域外,探索在城市空中交通(如空中出租车)、物流配送(如无人机快递)、应急救援(如无人机在灾害现场的快速侦察与物资投递)等新兴领域的应用。通过开展试点项目,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新的应用模式,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四、人才培养与储备方面
1. 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
专业设置:议案可能建议广东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在相关院校开设通用航空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运营管理等低空经济相关专业,根据产业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适应低空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倡建立完善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针对已经从事低空经济行业的人员,如飞行员、维修人员、运营管理人员等,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使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行业知识和技术标准。鼓励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通过学历提升、专业技能认证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2. 人才引进政策
吸引高端人才:提案可能倡导广东省出台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对于在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飞行运营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高端技术的人才,给予优厚的待遇,如高额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住房补贴等。同时,在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投身低空经济产业发展。
人才交流合作:建议加强与国内外低空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才交流合作。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定期选派广东本地的低空经济从业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学习深造,同时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来粤交流任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知识技术的传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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