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存在一定争议。
一、男孩放鞭炮导致车辆烧毁方面
1. 男孩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9岁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中国法律规定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放鞭炮本身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为,9岁男孩点燃鞭炮致使车辆被烧毁,其行为直接造成了他人财产的重大损失。
男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足够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防止被监护人实施危害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在这个事件中,监护人未能阻止男孩的危险行为,应当对车辆烧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2. 关于鞭炮的管理和燃放规定
如果在禁止燃放鞭炮的区域燃放,男孩及其监护人还违反了当地关于鞭炮燃放的管理规定。即使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鞭炮也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而男孩的行为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导致了车辆的毁损。
二、车主乱停车方面
1. 乱停车的过错性质
车主乱停车属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停车秩序的行为。乱停车可能会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如罚款、拖车等行政处罚措施。
2. 与车辆被烧毁的因果关系
虽然车主乱停车存在过错,但这种过错与车辆被烧毁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车辆被烧毁是男孩放鞭炮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因为车辆停放在不当位置就必然会被烧毁。即使车辆停放在合法合规的位置,在男孩燃放鞭炮的情况下也可能遭受同样的损害。
在侵权责任的判定中,因果关系是一个重要因素。乱停车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引发车辆被烧毁的结果,所以不能因为车主乱停车就认定其应当承担更多责任。
总体而言,男孩及其监护人应当对车辆烧毁承担主要的侵权赔偿责任,车主乱停车的行为应另行接受相关部门对其违反停车规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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