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召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展示成果
1. 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
明确权责关系
改革构建了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等不同办案主体的权力和责任。例如,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负责,改变了过去案件办理中责任不清的状况。
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检察官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具体办案权限,如在简单刑事案件中检察官拥有独立的起诉决定权等。
提升办案质效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显著提高。办案效率得到提升,案件的平均办理周期缩短。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例,检察官积极主导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等进行量刑协商,提高了案件的处理效率,同时保证了司法公正。
2. 检察职能体系调整方面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在刑事检察方面,通过改革加强了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例如,在刑事立案监督中,检察机关加大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情况的监督力度。
在民事检察方面,从过去主要对民事审判结果的监督,拓展到对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通过大数据等手段挖掘线索,有效维护了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行政检察方面,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例如,检察机关通过促进和解、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等方式,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的行政争议案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从2017年开始全面推开试点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在生态环境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促使污染企业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改善了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
3. 检察管理监督机制改革方面
内部监督强化
建立了新型的检察业务管理监督机制,加强了对案件流程的监控。从案件受理、分案、办理到结案归档,各个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例如,如果案件办理超期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业务管理部门能够及时预警并督促纠正。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定期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已办结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的业绩考核、奖惩等挂钩,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外部监督拓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例如,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等专项内容向人大报告,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式,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并参与监督。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办案活动中的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包括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监督,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增强公众理解
1. 透明化司法
通过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检察改革的各项内容、进展和成效,使公众能够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内部的运行机制改革。例如,公众可以了解到检察官如何独立办案、如何接受监督等,消除对检察工作的神秘感。
2. 增进法治意识
让公众知晓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例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成果展示,使公众更加重视公共利益的保护,并且在遇到相关问题时知道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来维护权益。
三、推动检察改革进一步发展
1. 总结经验与发现不足
在新闻发布会上梳理改革成果的过程也是总结经验的过程。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提问,可以发现检察改革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例如,在检察职能履行方面可能存在的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顺畅的问题等,为下一步改革提供方向。
2. 接受社会监督与获取建议
向社会公开检察改革进展情况后,能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获取有益的建议。社会各界包括法学专家、律师、普通民众等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理解和需求提出改进检察改革的建议,有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改革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