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过一系列举措织密“监督网”、走活“规范棋”,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这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织密“监督网”的举措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
贵州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规章制度。例如,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细则,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这涵盖了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这不仅便于群众监督,也促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加规范自身行为。
强化监督主体建设
内部监督方面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力量。这些专业人员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例如,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外部监督方面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人大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例如,组织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视察,推动相关部门严格执法。
重视政协民主监督。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民主评议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关注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的监督。
鼓励公众和媒体监督。建立举报投诉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媒体通过曝光行政执法中的不良现象,发挥舆论监督的强大作用,促使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工作。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
贵州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平台,监督部门可以实时查看案件的受理、调查、决定等各个环节的情况。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例如,分析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类型、数量、处理结果等数据,发现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潜在风险点,为精准监督提供依据。
走活“规范棋”的体现
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只有通过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防止无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权限。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界定其执法范围,避免执法越位、缺位现象。例如,在城市管理领域,明确划分城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在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界限。
规范执法程序
贵州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的程序规范。在行政许可方面,规定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标准、决定形式等。在行政处罚中,明确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等程序的操作流程。
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执法活动的可回溯性。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还原执法现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执法裁量权
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行政执法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例如,在行政处罚中,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将罚款数额等处罚幅度划分为不同的档次,明确每个档次的适用条件,避免行政执法人员随意裁量。
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的意义
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合理、公正。行政执法人员在严格的监督下,更加注重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执法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例如,在市场监管领域,规范的执法行为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能够有效防止行政执法部门滥用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例如,在房屋征收拆迁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执法活动中,规范的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可以避免暴力拆迁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发生。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有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府在严格的行政执法监督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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