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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 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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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22 23: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条件包括:

1.住宅楼建成时间超过20年,且未设置电梯或设置电梯未达到5部以上的;

2.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增设电梯的需求,并经本单元内2/3以上业主同意;

3.增设电梯的工程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

4.增设电梯的工程施工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增设电梯的工程费用的50%,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的,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定,并且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策,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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