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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返还“本金”承诺难兑现 企业称系业务员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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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0 0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家住山东济南章丘区的俎先生向央广网啄木鸟投诉平台反映,2013年和2017年他在泰康人寿保险业务员的推销下,为两个孩子各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当时业务员宣传称“保险‘利率’比银行高、有病保病、无病存钱,只要交满年限,就可以退还‘本金’”。然而,当他去保险网点询问时,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本金”这一说法,若选择退保,仅能拿回6万多元。泰康人寿保险方面回应称,业务员推销话术系个人行为。记者查看涉事保险材料发现,关于“本金”的表述,仅在“保单贷款”中提及,俎先生所说的“本金”应为“保费”,若想退还保费,需满足在犹豫期内申请等相关规定,犹豫期后申请退保只能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而初期现金价值通常低于已交保费,退保会导致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后果,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业务员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向客户作出明确的提醒和告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因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管理不善,导致误导销售行为发生,保险公司存在管理失职,涉嫌违法。此外,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如长城人寿的客户韩女士,2015年购买了“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C款(分红型)”,保险代理人承诺交满十年后可一次性取回“本金”和分红,但韩女士后来得知,十年期满后根本无法提取“本金”,要等到2094年才能取。太平洋人寿“金佑人生”保险的消费者戴女士,2013年购买该分红型保险时,业务员称交满10年就可以全额退保,可10年后却被告知得等到2039年才能拿回全部本金。这些案例都反映出保险行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业务员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保险公司在对业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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