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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亮证逼迫让路”事件:奔驰女司机被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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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7 08: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亮证逼迫让路”事件中,奔驰女司机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消息,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侯某某驾驶黑色奔驰SUV,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一狭窄村道与李某某驾驶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双方因会车问题发生争吵。侯某某为让李某某退让,从车辆扶手箱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向其“亮证”,且随车人员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经调查,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她所亮证件为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所有,黎某因未妥善保管证件,导致证件被非法使用,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对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期限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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