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1日,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38%。此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6章57条内容,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例如,在总则章节,进一步解释了应税交易中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明确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在税率章节,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对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在应纳税额章节中,明确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等。业内专家表示,通过制定条例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有利于增强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为增值税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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