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全国两会的主要议程: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1. 预备会议
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会议议程草案等。
2. 开幕会
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对过去一年政府工作的全面回顾总结,包括经济发展成就、社会建设、改革举措等方面,同时提出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
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计划报告阐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新的计划安排,涉及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经济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预算报告则涵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政策方向、重点领域资金安排等内容。
3. 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等。代表们充分发表意见,进行审查讨论,提出修改建议等。
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如果有此类议程安排的年份)、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当有相关议程时)等重要法律案。代表们从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研讨。
4. 选举和决定任命事项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等重要国家机构领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5. 闭幕会
通过各项决议,如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等。这些决议体现了代表们对各项工作的审议结果和认可程度,为国家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定依据。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议程)
1. 开幕会
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过去一年政协工作的成果,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开展情况,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
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主要涉及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办理以及提案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产生的效益等内容。
2. 分组讨论
委员们分组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政协工作的成果、存在的不足、改进的方向等进行交流,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政协履职能力等提出看法和建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等重要文件。从不同界别、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
围绕各类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协商,如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文化传承发展等,形成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案等成果。
3. 闭幕会
通过政协会议的各项决议,如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等。这些决议总结政协会议的成果,明确政协未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两会的议程安排紧密围绕国家治理、发展建设、民生改善等多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议、协商和监督等工作,反映人民意愿,推动国家不断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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