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普融通在高中阶段的实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
1. 完善顶层设计
教育部门应制定统一的职普融通政策框架,明确职普融通的目标、原则、实施范围等。例如,规定在一定区域内(如地级市)所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都有参与职普融通的义务和权利。
建立健全职普融通的学籍管理制度,打破职普学籍转换的壁垒。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从普通高中到中等职业学校或者相反方向的学籍转换。比如,规定在高一、高二年级,学生经过一定的考核和申请程序后可以转换学籍。
2. 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
整合区域内职普教育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包括教学设施、实训设备、师资等方面的共享。例如,建立区域职普教育资源共享中心,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预约使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车间进行实践操作,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可以到普通高中共享实验室开展相关的科学探究活动。
设立职普融通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资源整合、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工作。经费来源可以由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组成。
二、课程建设
1. 开发融合性课程
共同开发兼具普高文化课程和中职专业课程特色的融合课程。例如,开发“职业技术与通用技术融合课程”,在课程内容中既包含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中的设计、工艺等基础知识,又融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如机械加工、电子技术等)的实用技能内容。
构建职普融通的选修课程体系。普通高中可以开设一些与职业技能相关的选修课程,如“烹饪艺术与营养”“电子商务基础”等;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开设文化素养类的选修课程,如“文学经典赏析”“历史文化遗产”等。
2. 课程互认与学分转换
建立职普课程互认机制。明确哪些普通高中课程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在内容和难度上具有等效性,可以互相认可。例如,普通高中的数学课程中的部分代数、几何内容与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中的相关内容可以互认。
制定学分转换标准。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等因素确定学分转换比例。如中等职业学校的一门专业课程(60学时)可以转换为普通高中的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学分,反之亦然。
三、师资队伍建设
1. 教师培训与交流
开展职普教师交叉培训。定期组织普通高中教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同时,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普通高中学习文化课程的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例如,每年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教师交叉培训活动。
建立教师交流机制。鼓励普通高中教师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一定时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普通高中任教,促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相互借鉴。比如,每学期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进行交流任教,交流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2. 双师型教师培养
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对于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普通高中教师,可以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等方式成为双师型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也可以通过提升文化素养教学能力,具备普通高中文化课程的教学能力,成为双师型教师。
四、评价体系改革
1. 建立多元评价指标
在职普融通背景下,改变单一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的评价方式。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参与职业技能学习的情况,除了考核技能操作水平外,还要评价他们在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习文化课程,要关注他们的学习进步幅度、知识应用能力等。
引入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评价。例如,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考核中,邀请企业技术专家作为评委,评价学生的技能是否符合行业实际需求;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参与的职业体验项目,由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评价。
2. 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应与学生的升学、就业、奖励等挂钩。在升学方面,普通高中学生如果在职业技能学习方面表现优秀,可以在报考职业院校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加分或者优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如果文化课程成绩突出,可以有更多机会升入本科院校深造。在就业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优先录用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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