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一、从合同约定角度
1. 查看合同条款
如果购买课程时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一旦开课(哪怕只上了一节课)就不退款,从合同约定的形式上看,商家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退款。但是,这样的条款如果属于格式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其合法性。
2. 格式条款的限制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该“一经开课不予退款”的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者免除了商家的责任,并且商家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例如没有加粗、加黑、特别提醒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1.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课程存在质量问题,例如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授课教师资质存在欺诈、教学环境或设施有严重缺陷等,即使上了一节课,消费者也有权要求退款。
2. 法定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培训机构存在经营不善、即将倒闭等无法继续提供后续课程服务的迹象,消费者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款。
三、解决途径
1. 协商
消费者可以首先尝试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例如因为突发的个人原因(如生病、工作调动到外地等)无法继续上课,请求对方退还部分费用。
2. 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介入调解,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部门对于教育类培训课程等)也可以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促使其合理解决消费者的退款诉求。
3. 诉讼
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应该退款以及退款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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