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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元过期包子索赔千元 "知假买假人"全省投诉20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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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昨天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关于“知假买假人”索赔现象的不同观点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
     一方面,“知假买假人”的存在对商家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商家售卖过期包子属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该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知假买假人”利用这一法律规定索赔,有助于促使商家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的把控,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从商家角度看
     商家可能会觉得“知假买假人”是故意利用法律漏洞来获取高额赔偿,有失公平。例如,一些商家认为如果商品只是偶然出现过期等小失误,而被“知假买假人”大量购买并索赔,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而且部分商家认为这种索赔行为并非基于真正的消费目的,而是一种盈利手段。
   从法律和社会影响角度看
     在法律上,目前对于“知假买假人”是否属于正常消费者存在争议。一些法院在判决中支持“知假买假人”的索赔诉求,认为只要购买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就有权利索赔,这有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市场秩序。但也有观点认为,如果过度纵容“知假买假人”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比如有人专门从事这种索赔行为,而不是真正从消费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
2. 对全省投诉200多次情况的思考
   如果“知假买假人”的投诉是基于真实的商家违法行为,那么这反映出该地区市场上可能存在较多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然而,如果存在部分“知假买假人”恶意利用法律进行过度索赔的情况,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或者出台细则,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家合法利益以及市场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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