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瓶子乱扔问题,主要由以下主体负责管理: 政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包括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县(市、区)、乡(镇)、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并明确管理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依法依规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依规处理。乡镇政府:在农村环境管理中也承担着具体责任,如组织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定期检查辖区内回收工作进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生产、销售、回收环节不履行义务的加强执法力度等。 相关主体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应在其经营场所设置回收装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有义务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核查本村相关经营主体数量,建立详实的农药废弃物回收登记台账,杜绝田间、地头、河滩、林地、村屯等处乱扔乱丢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此外,上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考核、监督等方式促使下级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公众也可通过监督举报机制,对乱扔农药瓶子等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共同保护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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