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创新不断深化: 放宽市场准入:通过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便利资金跨境流动:设立多功能账户,推动国内规制与国际接轨,为企业开展跨境业务提供了更便捷的资金管理方式,降低了资金跨境流动的成本和风险。 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借助单一窗口,集成全链条、全流程服务,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业务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办理,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货物通关更加快捷高效。开放格局逐步完善:目前,全国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这些自贸试验区分布广泛,各有特色,能够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开展差异化的改革探索,共同推动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约五分之一的进出口总额,充分彰显了自贸试验区在我国开放型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点领域探索突破: 上海洋山港: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扩围,外资船可在洋山港和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之间捎带外贸货物,这是我国国际航运领域开放的重要突破,有助于洋山港迈向全球枢纽大港,提升我国在国际航运市场的竞争力。 山东青岛:首单专利密集型产品保险生效,为企业的核心创新成果提供精准深度保护,有助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福建厦门:试点推行智慧电讯检疫模式,预计每年可节约船舶等待检疫时长超过1000小时,提高了口岸的通行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今年一季度,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总额达到2万亿元,同比增长2.2%,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地正聚焦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生态、推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等方面,开展更大力度的制度型开放试验。通过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质量,使其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了“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示范作用”的目标,为自贸试验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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