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预计3年内财政直接投入超360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逾2万亿元。该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聚焦五个领域细化提出10个方面、50条具体政策。具体如下:1.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包括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如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等;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如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等;助力企业引才聚才,支持引进顶尖、紧缺人才等。例如,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完成创新药临床试验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可达1亿元。2. 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贴等;在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动能方面,实施“鲁贸贷”融资业务、支持参加境外展会;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鼓励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养老、家政等民生事业发展。比如,每年择优支持不少于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申报的比例不低于50%,对重大工业技改项目省级最高贴息2000万元。3.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方面强化融资供给,通过引导基金、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提高融资便捷性,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4. 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排查清理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制定负面清单,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5. 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开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政策具有注重系统集成、精准施策、财金联动、稳定预期等特点,将为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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