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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布新修订《划拨用地目录》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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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18 22: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18日,自然资源部部长关志鸥签署第16号部令,公布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针对若干具体用地类型及其方式进行了科学调整、精简归并和细致划分,划定20种用地类型和106种具体情形,进一步提升了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严格限制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是将鼓励有偿使用作为基本原则。明确目录列举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可划拨供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也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二是对划拨用地的“非营利性”“公益性”“非经营性”等作出进一步限定,如“非营利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增加“向公众开放”作为前提。三是删去了一些实践中已采取市场化配置的用地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的类型:一是加强消防救援、应急避难设施等用地保障,本次修订单列“消防救援、应急避难设施用地”。二是落实国家储备体系建设需求,单列“国家储备设施用地”;补充新的用地业态,如在“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中增加“市政管廊”,“电力设施用地”中增加“储能电站及相应设施”等。三是单列“烈士纪念设施用地”。四是服务保障国家公园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单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事业需要的保护和公共管理设施用地”。完善审查标准和认定机制:明确划拨用地审查时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材料文书等进行核实。根据工作需要,可进一步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通过具体标准和横向工作机制综合予以认定。新修订的《目录》在划拨用地的范围、审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支持民生工程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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