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标志着科创板深化改革“1+6”政策落地,旨在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具体内容如下:“1”——设置科创成长层 定位: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入层条件: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包括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以及新增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存量公司自相关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调出条件: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对于增量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二是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对于存量公司,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示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在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作为特殊标识。要求企业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并提示风险,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风险,组织个人投资者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6”——推出6项改革举措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将资深专业机构入股达到一定年限、数量、比例等因素,作为审核注册时的参考,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上交所将建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健全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为规范,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利益输送、商业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预沟通服务质效。关键技术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时,将加快推进审核注册程序。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技术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增资扩股: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或其子公司基于持续研发等合理发展需求面向老股东开展股权融资,专款专用,并建立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和保护机制。 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同时严格落实限售期相关监管要求。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促进更多中长期资金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研究推出更多科创板ETF期权和期货期权,为中长期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这些政策通过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引入专业投资者等举措,从多个方面为科技企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有助于科技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提升市场认可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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