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和严重违法的。
一、行为的违法性
1. 抢夺罪的认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4名刑释人员在闹市抢夺路人黄金饰品,他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公然夺取他人财物(黄金饰品往往具有较高价值,很可能达到抢夺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的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2. 累犯的加重情节(如果符合)
由于他们是刑释人员,如果此次犯罪发生在刑满释放后的一定期限内(一般指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他们还可能构成累犯。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这表明他们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加重处罚。
二、社会危害
1. 对受害者的影响
对于被抢夺的路人来说,这是一次突然的、惊恐的遭遇。不仅遭受了财产损失,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闹市被抢夺,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使他们产生不安全感和对社会秩序的担忧。
2. 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这种在闹市的抢夺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闹市是人员密集、商业活动频繁的区域,这样的犯罪行为会引起公众的恐慌,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商业活动,降低公众对社会安全的信任度。
三、应对措施
1. 警方的行动
警方应迅速介入调查,利用监控视频、目击证人等线索展开侦查,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罪名,确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惩处。
2. 社会防范意识的提高
公众应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同时,社区和商业区域可以加强安保措施,如增加保安巡逻、安装更多的监控设备等,以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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