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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员工要求“性格内向、来自农村”,负责人称农村孩子更务实,律师: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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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3-12-8 14: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雇主在招聘员工时,必须遵守平等就业原则,不能因个人性格特征、出生地等因素进行歧视。将性格特征与来自农村等因素作为招聘要求,涉嫌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侵犯了求职者的权益。

首先,性格特征是一个人天生的个人特质,不应成为选拔员工的依据。培养一个积极向上、适应力强的工作态度并不取决于性格外向或内向,而是通过培训和工作环境来实现。

其次,将来自农村作为招聘要求也涉及到地域歧视问题。根据法律,雇主在招聘过程中不能将出生地、户籍等因素作为判定标准或限制条件。

建议相关部门和律师团队介入,对该招聘要求进行评估。如果确实涉及违法问题,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寻求合法维权途径。 雇主应该倡导平等、公正和包容的招聘理念,依据应聘者的能力、经验和工作表现来做决策。与此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关注并监督招聘过程中的不合理要求,共同促进平等就业的落实,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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