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通过“多重创新”实现了多方面的成果:
一、产业协同创新
1. 产业转移与升级
传统产业转移承接
广东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广西转移,如纺织服装、制鞋等产业。广西凭借自身的土地、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这些产业转移。例如,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片区,一些从广东转移过来的纺织企业,不仅带动了当地就业,还逐步引入广东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设备,提升了产业的整体水平。
新兴产业协同培育
在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粤桂两地开展合作创新。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例,广东的汽车企业与广西在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生产方面进行协作。广西丰富的有色金属资源为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提供了原材料保障,广东则在汽车研发、整车制造技术和市场销售网络方面具有优势,双方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促进了新兴产业在两地的发展。
2. 产业园区共建创新模式
飞地经济模式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采用了飞地经济模式。试验区横跨广东肇庆和广西梧州两地,在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两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按照“统一规划、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例如,在税收分配方面,根据企业对两地资源的利用程度和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的分成比例,这种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了两地互利共赢。
园区产业生态构建
在园区内,注重构建完整的产业生态。除了吸引企业入驻外,还配套建设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金融服务机构等。如在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围绕热电联产项目,集聚了一批以热为能源的上下游企业,包括食品加工、造纸等产业。园区内的物流中心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物流配送服务,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研发中心则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平台,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二、科技创新合作
1. 创新平台共建
联合实验室与研发中心
粤桂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例如,广西的高校与广东的科研机构联合建立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广东在海洋工程技术、海洋生物研发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与广西的海洋资源优势相结合,共同开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研究项目,提高了两地在海洋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广东的科技成果在广西转化落地。如在南宁设立的粤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定期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吸引广东的高新技术企业带着成果前来展示和洽谈合作。广东的一些智能安防技术成果通过这个平台在广西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得到应用,同时广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也有机会与广东的企业合作进行产业化开发。
2. 人才交流与创新资源共享
人才交流机制
建立了人才交流机制,两地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广西选派干部到广东的对口部门挂职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广东也选派干部到广西指导产业发展等工作。在科技人才方面,广东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到广西开展技术指导、讲学等活动,广西的科技人才到广东参与科研项目合作。例如,广东农业专家到广西指导特色水果种植技术改良,提高了广西水果的产量和品质;广西的生态环境研究人员到广东参与珠江流域生态保护项目研究,共享双方的科研设备和数据资源。
创新资源共享
实现创新资源共享,包括科研设备、科技文献等。两地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互相开放实验室和大型科研设备。例如,广西的高校科研人员可以利用广东高校的先进电子显微镜等设备进行材料科学研究;同时,双方还共享科技文献数据库,降低了科研成本,提高了科技创新效率。
三、生态环境协同创新
1. 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
珠江流域生态保护联防联控
珠江流域是粤桂两地共有的重要生态系统。两地在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开展联防联控。建立了跨区域的水质监测网络,共同监测珠江干支流的水质状况。例如,在西江流域,广东和广西的环保部门协同监测,共享水质数据,一旦发现水质异常,能够迅速联合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源排查和治理。同时,在河流生态修复方面也开展合作,共同规划和实施湿地保护、河岸植被恢复等项目,保护珠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
大气污染协同防治
针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粤桂开展协同防治。特别是在应对季节性的雾霾天气时,两地建立了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当监测到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时,双方及时通报污染源信息,共同调整工业生产、交通管控等措施。例如,在秋冬季节,对涉气排放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在区域内的跨区域行驶,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2. 生态补偿机制创新
流域生态补偿
在珠江流域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流域上下游的生态贡献和受益情况,确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例如,广西在上游保护珠江水源地,通过植树造林、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方式保证水质,广东作为下游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产业合作帮扶等方式对广西进行生态补偿。这种补偿机制既激励了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积极性,又体现了下游地区对生态资源的合理购买,实现了生态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对于跨区域的森林资源,粤桂两地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创新模式。两地共同评估森林资源的生态服务价值,如水源涵养、碳汇等功能。按照森林资源的分布和受益范围,确定补偿的资金来源和分配方式。例如,在粤桂边界的山区森林,广东和广西共同投入资金进行森林保护和抚育,根据双方的受益比例分担费用,共享森林生态效益。
四、体制机制创新
1. 政策协同创新
产业政策协同
粤桂两地在产业政策上进行协同创新。在招商引资方面,统一招商政策标准,避免恶性竞争。例如,对于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两地共同给予税收优惠、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新兴产业培育政策上,两地同步出台鼓励新能源、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共同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企业的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进行补贴,促进产业在区域内的协同布局和发展。
生态环保政策对接
对接生态环保政策,确保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一致性。两地在环境准入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方面逐步统一。例如,在化工企业的环境准入上,粤桂共同制定严格的标准,要求化工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环保技术水平和污染控制能力才能进入区域市场,避免污染企业在区域内的转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 合作治理机制创新
跨区域协调机构设置
设置跨区域协调机构,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广东和广西两地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试验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等事务。通过这个机构,能够有效地解决两地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规划对接、利益分配等问题,提高决策效率,推动粤桂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众参与机制创新
在粤桂合作的项目中,创新公众参与机制。例如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环境治理项目中,通过网络平台、公众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两地公众的意见。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规划建设中,开展线上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产业发展方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期望和建议,使合作项目更加符合公众利益,提高公众对粤桂合作的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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