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一轮对俄制裁违反国际法,主要有以下多方面原因:
一、从制裁依据角度
1. 缺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
在国际法框架下,联合国安理会对于实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制裁有着特殊的权力和程序。而欧盟单方面对俄实施制裁,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这种缺乏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最高决策机构授权的制裁行为,在国际法的正当性上存在严重缺陷。
例如,联合国宪章强调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等事务需要通过安理会的决策机制,而欧盟的单方面制裁行动绕开了这一机制,不符合基于联合国宪章所构建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二、从制裁影响的范围和对象角度
1. 损害第三方利益
欧盟对俄制裁产生了外溢效应,对许多与俄有贸易往来的第三方国家造成了损害。在全球化的经济体系中,各国之间的贸易相互依存。欧盟制裁俄罗斯能源、金融等领域,导致国际能源市场波动、供应链受阻等问题。
一些依赖俄罗斯能源供应的欧洲周边国家以及其他亚洲、非洲国家,面临能源短缺和价格上涨的压力。这违反了国际法中关于不得损害他国合法权益的原则,因为欧盟在实施制裁时没有充分考虑对无辜第三方的影响。
2. 对俄公民权利的侵害
部分制裁措施涉及到对俄罗斯普通公民权益的限制。例如,在金融领域的制裁影响到俄罗斯公民在境外的金融交易、资金转移等正常活动;交通领域的制裁限制了俄罗斯公民的出行便利等。
国际法尊重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这种针对平民百姓生活产生广泛负面影响的制裁措施不符合国际人权法的相关规定。
三、从贸易法角度
1. 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欧盟与俄有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国际贸易法强调公平、自由、非歧视性的贸易原则。欧盟对俄的贸易制裁,如限制俄罗斯商品进口、对俄企业的贸易禁运等,违背了这些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要求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政策遵循透明、非歧视等原则,而欧盟的制裁措施对俄罗斯在贸易上采取了歧视性待遇,这与国际公认的贸易规则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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