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部署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一、背景
1. 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通过优化消费环境,可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2. 消费环境面临挑战
在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影响消费环境的问题。例如,假冒伪劣商品仍然存在,消费欺诈时有发生,售后服务不到位,新兴消费领域如网络消费、共享经济等存在监管空白或者不规范的情况等。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影响了消费者信心,制约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 提升消费信心
通过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加放心。例如,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有信心,就会更愿意消费,从而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
2. 激发消费潜力
改善消费环境有助于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当消费者在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体验不断优化时,会增加消费的频率和金额。比如,在旅游消费中,如果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景区服务优质,游客就可能增加旅游消费支出,带动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
3. 改善消费体验
强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关注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全流程体验。从售前的信息对称,到售中的便捷交易,再到售后的及时响应和问题解决。例如,规范电商平台的商品信息展示,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商品详情;优化线下商场的购物环境,包括舒适的购物空间、便捷的支付方式等。
三、重点任务
1.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
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
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大监督抽检频率和力度。例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产品。
对新兴消费领域如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加强监管。规范直播带货主播的行为,要求其如实介绍商品信息,禁止虚假宣传;对社区团购中的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整治。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生产和销售假冒名牌商品的企业,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进行全链条打击。例如,查处制造假冒名牌服装的工厂,同时追查销售这些假冒商品的网店和实体店。
建立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防止侵权假冒行为在地区之间转移和逃避监管。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
2. 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提升传统消费基础设施水平
对商业步行街进行改造升级,改善街道的环境卫生、交通状况,增加休闲设施。例如,许多城市的传统商业步行街重新铺设路面,增加了绿化景观和休息长椅,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优化城乡农贸市场布局,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如通风、排水、摊位设置等。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
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5G网络覆盖,为智能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消费等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支持。例如,在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场所实现5G网络全覆盖,便于消费者进行移动支付、虚拟现实(VR)购物体验等。
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城市居民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合理布局充电桩。解决新能源汽车用户的“里程焦虑”问题,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3. 优化消费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
在旅游行业,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导游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导游能够更好地为游客讲解景点文化内涵,提供周到的行程安排建议。
在餐饮行业,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餐饮服务人员的着装、服务用语等。同时,提高餐饮企业的上菜速度、菜品质量稳定性等。
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如消费者协会调解、行政部门仲裁、法院诉讼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推进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例如,全国12315平台整合了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多个部门的投诉举报功能,实现了投诉举报的统一受理、快速分转和高效处理。
四、部门协作与社会共治
1. 部门协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五部门在行动中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例如,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的工作;宣传部加强对优化消费环境的宣传引导;发改委在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作用;工信部推动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通信等技术相关工作;商务部侧重于传统商业消费环境的优化等。通过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2. 社会共治
鼓励消费者、企业、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各方参与到优化消费环境的行动中来。消费者积极维权,对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企业加强自律,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规范和自律引导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行业培训;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不良消费现象,宣传正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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