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出差引纷争,“官司”有输有赢,主要是因为需要从公司安排出差的合理性、员工拒绝出差的理由及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双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具体如下:出差安排符合规定且合理,员工败诉:如果公司安排出差符合劳动合同约定,与员工岗位职责相关,出差的时限、地点在合理限度内,公司也如实告知了出差的具体工作内容等情况,且基于双方平等协商,那么这种安排是合法合理的。例如,张某所在公司决定在攀枝花市开展为期15天的销售活动,提前4天向其发送出差通知,还同意其休年假申请,并承诺报销费用。张某以照顾孩子与父亲生病住院为由拒绝,年假结束后仍不前往,公司对其按旷工处理。法院认为公司安排合理,张某主张公司擅自调换工作地点的理由不成立,其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出差安排不合理,员工胜诉:若公司未在劳动合同或制度中明确约定出差义务,或出差要求明显不合理,如安排出差但无实际工作需求、与既往工作内容无关联、长期驻外且未明确期限或补偿措施等,员工有权拒绝。比如,王某被公司安排前往黑龙江省出差,公司未明确出差期限及工作内容,且王某临近年底正在筹备结婚事宜,于是拒绝出差,结果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公司行为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判决公司需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员工拒绝理由合理,员工胜诉:如果员工因家庭困难无法出差,如家中老人生病、子女患抑郁症需要照顾等,或者因身体有恙不便出差,如处于孕期、哺乳期、流产假后身体未恢复等,公司应给予体谅。例如,H公司多次安排李先生出差,李先生告知因家中老人生病及女儿患抑郁症需要照顾,不适宜长期出差,H公司仍以其不服从出差为由将其辞退,法院判决H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员工拒绝理由不合理,员工败诉:若员工拒绝出差的理由不充分,只是单纯不想出差,或者未提供合理证据证明自己无法出差,而公司的出差安排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员工可能会败诉。比如,劳动合同约定员工需在总公司、分公司及业务涉及地区工作,员工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出差,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下,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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