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在回应近期外航事故时通常会采取以下举措和表达相关态度:
一、调查协作与信息共享方面
1. 积极参与国际调查协作
如果事故涉及到可能对全球航空安全有广泛影响的因素,如飞机型号的安全性、新出现的危险天气现象影响飞行安全等情况,民航局可能会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以及其他国家的民航当局合作。例如,派遣专家参与国际调查小组,分享中国在航空安全技术、调查经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在波音737MAX系列飞机发生事故期间,中国民航局积极参与到全球关于该机型安全性调查的协作中。中国民航局的技术专家与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机构的专家共同探讨事故可能涉及的飞机设计、飞行控制系统等多方面的问题。
2. 信息共享
民航局会及时关注外航事故调查中的信息发布,并将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如事故中暴露出的新的航空风险点(例如新型航空材料在极端条件下的性能问题等)在国内航空业界进行共享。
当外航事故中发现某一机场附近空域存在特殊的鸟类迁徙活动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时,民航局会将这一信息告知国内航空公司,提醒其在执行飞往该地区航线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加强鸟击防范培训、优化起飞和降落阶段的操作流程等。
二、安全提示与国内防范方面
1. 发布安全提示
针对外航事故中涉及的特定风险,民航局会向国内航空公司发布安全提示。例如,如果外航事故是由于发动机故障引起的,民航局可能会提醒国内航空公司加强对同类型发动机的维护检查,按照更严格的标准执行发动机的定期检测项目,如增加涡轮叶片的探伤检测频率等。
若外航事故涉及空中交通管制相关的风险,如在复杂空域下的通信失误等,民航局会提示空管部门加强管制员培训,提高通信准确性,优化空域管理方案,确保国内空域的飞行安全。
2. 国内防范措施评估与加强
以国外发生的跑道入侵事故为例,民航局会评估国内机场的跑道安全防范措施。可能会督促机场加强跑道标识维护,提高地面引导设备的可靠性,同时要求航空公司强化飞行员在跑道交叉和跑道使用方面的培训,确保国内航空运行环境的安全性。
三、对外表态与国际交流方面
1. 对外表态
民航局会在国际场合表达对事故的关注以及对遇难者的哀悼之情。在外交和国际民航交流的层面上,表明中国民航界愿意积极参与国际航空安全事务,共同提升全球航空安全水平的态度。
通过官方声明或者在国际民航组织会议上发言等方式,传达中国民航局的立场。例如,在重大外航事故发生后,民航局会发布中英文双语声明,表达对事故的关切,对事故调查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遇难者家属的慰问。
2. 国际交流推动安全标准提升
利用外航事故这一契机,民航局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推动全球航空安全标准的提升。与其他国家民航当局交流事故调查成果和安全管理经验,倡导建立更严格、更科学的航空安全法规和标准。
在涉及无人机对民航飞行安全影响的外航事故发生后,民航局可以在国际民航组织的框架下,与各国共同探讨制定统一的无人机监管标准,包括无人机的飞行限制区域、高度限制、电子标识等方面的标准,以减少无人机对全球民航安全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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