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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将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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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3-12-7 01: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国将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

所谓“三书一函”,即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发出的三种书面文件和一种函件。具体包括:

1. 告知书(通知书):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初步核实了涉嫌垄断的情况后,向被调查对象发出告知书,明确指出其涉嫌垄断行为的事实、证据和相应法律依据,并要求其进行相关自查和整改。

2. 处理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在调查过程中确认了涉嫌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将对相关企业或个人发出处理措施决定书,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

3. 处理决定书(民事处置决定书):对于涉及民事垄断侵权的案件,反垄断执法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被调查企业或个人的处理决定书,例如限制垄断行为、强制解除垄断,保护消费者和市场公平竞争等。

4. 问询函(咨询意见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阶段,可能会向涉及的企业或个人发出书面问询函,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情况等。问询函的回复会被作为调查的参考依据。

通过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将更加规范、明确和公正,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消费者权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合法合规、自我纠错和整改的机会,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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