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和目的
在证券发行承销过程中,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规范和质量对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运行有着重要意义。中证协发布网下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行为,提高新股网下发行的质量。
2. 严格名单申请条件方面
基本要求的强化
对机构投资者的法人资格、合规运营等基本条件提出更严格要求。例如,要求机构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这有助于筛选出合法、诚信经营的机构进入“白名单”,保障网下发行市场主体的基本质量。
投资经验和规模考量
在投资经验上,可能会要求机构具有一定年限的证券投资经验,这能确保其对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律、风险特征等有足够的认识。对于投资规模,如设定一定的资产管理规模下限,使得进入“白名单”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市场影响力,以适应网下发行的规模要求。
3. 细化考核指标设置方面
合规性考核指标
细化合规考核指标,除了关注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规行为外,还可能包括对日常业务操作合规性的考核。例如,在网下申购过程中的报价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操纵报价等不正当行为。这有助于营造公平的报价环境,防止个别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新股份额。
投资能力考核
从多个维度考核投资能力,如投资业绩的稳定性。可以通过分析机构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投资收益波动情况,评估其应对市场风险、获取稳定收益的能力。同时,对机构的研究能力也可能进行考核,包括是否有专业的研究团队、是否能够提供深度的行业和企业研究报告等,这关系到机构在网下发行中对新股价值判断的准确性。
信用状况考核
构建信用状况考核体系,不仅参考监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还可能综合其他市场主体的评价、信用记录等。例如,是否按时履行与证券交易相关的合同义务,是否存在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失信行为等。良好的信用状况是保障网下发行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因素。
中证协的这一管理指引通过严格名单申请条件和细化考核指标设置,有利于提高网下机构投资者的整体素质,增强网下发行市场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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